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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特殊狀況 — 延期與變更手冊

逾期居留補救、D-2→D-10、隨行家屬:去哪個辦公室、填哪些表、照什麼順序。

截至 2026-10-10

HiKorea的官方文字很少談到真正的特殊狀況:兩張簽證之間的空窗、從留學轉為求職、換工作,或是晚到的隨行家屬。

這份手冊針對最容易出問題的情況,列出規則、要去的辦公室和先後順序。

ℹ️ 資訊以顯示的截至日期為準,可能發生變化。採取重要步驟前,請以官方來源確認。

0. 能救你的兩條規則

  • 儘早在hikorea.go.kr預約前往出入境管理事務所。HiKorea的說明是,從到期前4個月起到到期當天,都可以申請延期。許多延期也可以線上(電子申請)辦理;有些簽證類型必須親自到場辦理。
  • 法律要求你在居留期限結束之前申請(출입국관리법 §25)。到期後才申請會被罰款,逾期居留還可能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。千萬不要在「等預約名額」的時候讓期限過去。

1. 留學(D-2)→ 求職(D-10)

  • 一般求職(D-10)需要學位(韓國的專科學位也算)並通過點數制。從韓國大學畢業、取得學位不超過3年且持有TOPIK 4級以上(或通過社會融合課程第4階段期中測驗,或被編入第5階段)的人,免除點數制——法務部簽證導航。
  • 自2025年10月29日起,D-10居留每次核給1年,最長累計3年(先前為每次6個月,最長2年)——法務部新聞稿,2025年10月27日。
  • 你的情況具體需要哪些文件,請查看HiKorea的各居留資格說明手冊(체류자격별 안내매뉴얼)或撥打1345。

2. 換工作 / 晚到的隨行家屬

  • E-7換雇主,通常需要在開始新工作之前取得근무처 변경허가(工作單位變更許可)(출입국관리법 §21①)。只有符合法務部公告要求的E-1至E-7持有人,才可以改為在變更後15天內申報。請向1345確認你適用哪一種——未經許可工作屬於違規。
  • 晚於主申請人抵達的隨行家屬(F-3):資格取決於主申請人的身分——例如,就讀韓國學士以上課程的D-2留學生,持D-2滿6個月後,可以邀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法務部簽證導航)。在國外開立的關係文件(結婚證書或出生證明)通常需要辦理海牙認證或領事驗證——請在HiKorea的手冊確認你這種身分所需的清單,並在出發前就先辦好。

3. 如果你已經逾期居留

  • 被查獲可能導致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。主動申報並自願離境會從寬處理,但通常仍須繳納罰款。
  • 限期的特別自願離境方案會不定期推出。我們能確認的最近一次(2025年12月1日 – 2026年2月28日)免除了罰款並暫緩入境禁令,但不包含2025年12月1日之後逾期的人(法務部新聞稿,2025年11月28日)。決定之前,請查看immigration.go.kr的公告,或撥打1345,了解目前有沒有正在進行的方案。